问题 | 离婚后精神病人监护权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过程中,针对精神病患的监护权问题,往往需要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考量。
若精神病患者的疾病状况极为严峻,以至于无法维持独立自理的生活状态,那么他们通常会被优先考虑由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至亲近属来承担监护职责。 若暂时无法找到合适的近亲亲属来履行监护责任,也可以考虑由其他具备意愿并拥有足够能力的个体或者机构来接手。 在司法裁决的过程中,法院始终将确保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与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视为首要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