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期间的谈话记录,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确实具备了作为法律证据的资格。
如果这些聊天记录能够明确、如实揭示与离婚相关的关键信息,例如一方当事人存在不当越轨行为或有关财产的协议约定等等,而且其来源途径合法可靠、未经任何恶意修改删减之操作,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些聊天记录通常都能产生足够的证明效力。 然而,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仅仅凭借单一的聊天记录,其证明力度可能会受到限制,往往还需要结合其他类型的证据进行相互印证,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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