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怎么送达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的传送方式通常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派送达、邮件发送、转交送达及通告送达等多种途径。
其中,直接送达形式最为普遍,即由审判机构人员亲自拜访并将判决书交付给受送达人。 若受送达人明确表示拒收,审判人员可依法实施留置送达。 在受送达人居住地较为偏远或其他特殊情形下,也有可能选择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对于军人、被监禁者等特定人群,则需采用转交送达的方式。 若经以上所有方式均未能成功送达,则将采用通告送达的方式,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满期后视作已完成送达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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