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三年要怎么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庭破裂纠纷中,对于已达到分居满三年之久的情况,其证明方式涵盖方方面面。
譬如,当夫妻双方签署含有清晰注明分居时间及理由条款的书面分居协议时,便可将此证明落实无误; 倘若夫妇之间选择了于外出租房单独生活,那么,提供租赁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租金支付凭证便可作为有力证据; 除此之外,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有邻居作为见证人证实其分居真实性,均可发挥出相当大的说服力; 最后,通信记录或实时聊天资料等能够充分反映分居状况的各类证据,同样能够为法官提供确凿的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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