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介入并开展离婚案的程序往往遵循如下几个主要环节:
对于任何一方,首要任务是起草并提交相对应的起诉状,文书之中应详细准确地列出双方的各项基本资料、关于离婚的请求主张、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配方面利弊的深入阐述等等。 紧接着,将上述起诉状连同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书、财产证明等,一并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随后,法院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一旦满足相应的条件,便会正式受理案件,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书面通知。 接下来,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届时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到场,就各自的立场进行充分的陈述与辩论。 最后,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