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分居几年判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由于情感状况不和而长期分居达到了两年之久,且经过调解也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得以改善,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该法院应对此作出离婚裁决。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仅仅凭借分居这一点并无法直接被法院视为应当裁定离婚的决定性条件,因为在做出这一决定时,法院还需全面考量其他相关因素,例如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以及他们是否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等。 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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