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收案后多久开庭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自受理之日起,关于何时进行庭前调解的事宜并无明确统一的标准。
从理论上讲,法院通常会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两个月内为之精心安排调解事项,然而此安排又涉及到多个方面,如案情之繁琐难易、法院自身工作调度以及当事人个人之具体状况等等。 若双方当事人能在短时间内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那么调解的时间便有可能提前完成; 反之,倘若案情错综复杂或者当事人存在特殊情况,则调解的时间亦有可能相应地延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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