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诉讼离婚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诉讼离婚的过程,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原告必须起草起诉状以及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明确提出离婚请求,例如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对子女监护权的主张等等;
其次,以上述的文件资料为基础,将其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 在此之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双方。 在正式的法庭审理环节中,原被告双方都有权进行自我陈述、提供证据、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同时展开辩论。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若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并未存在法定的离婚理由,比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成瘾等,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批准离婚申请,但当事人可在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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