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失败后多久应当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首次提出离婚诉求未能得到法庭支持,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出现任何新的纠纷及原因,则原告应在六个月以内再次通过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然而,在该六个月期限之内,倘若出现了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新情况或者新理由,那么原告便可随时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另外,若经过初次审判之后,法庭认定两者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但双方却未能遵循法庭裁决,依然持续分居长达一年。 在此种情形之下,任何一方向法庭提出的二度离婚诉讼请求都应当被视为有效,并得到法庭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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