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证据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起诉讼离婚时所必须具备的证据,其主要目的在于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真正地走向了不可挽回的破裂阶段,或者存在着其它应该被认定为可以准许离婚的特殊情况。
例如,如果某一方曾多次涉及到重婚、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等恶劣行径,这便构成了离婚所需提交的证据之一。 除此之外,还有诸如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的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证明文件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法院对是否应准许离婚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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