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证据材料要几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程序提起离婚诉讼之际,所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数量理应依据被告的具体人数来加以明确。
大体而言,递交至法院的证据材料份数应该等于被告人数再加上一份。 举例说明,若仅有一名被告,你应当准备两份证据材料: 其中一份上呈给法院,而另一份则需送达到被告手中。 如此一来,便可确保各方均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你所提交的证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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