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一直不判离婚,我应该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判决未能达到离婚的要求,您仍可选择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
当一审的法庭未能批准离婚请求时,您有以下三种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是向上一级的更高层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次,在首次审判未获离婚认证之后,您有权等待六个月时间并再度提交离婚申请; 最后,如果属于新的情况或新理由,您也可以立刻提出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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