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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出诉讼离婚之诉时,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一系列证明其诉讼参与人资格的文件资料、相关证据来证明婚约关系已经无法继续下去、证明应该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监护子女的合法依据、用以证实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单方拥有的财务状况、还要证明有关配偶一方所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事宜等等。
遵循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五款之规定,若有一方持有离婚请求权,则他/她将有权通过相关机构的调解程序解决问题,也可选择直接向法院针对离婚一事提起诉讼。
当法院接收到此类起诉后,在通常情况下会对离婚案件展开调解工作。
如果经调解核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努力调解却未见任何改善时,那么法院将会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在经由法院判决确认不准许离婚之后,如双方又分居达一年后,任何一方在此期间内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要事实与理由充分,法院便会予以认可并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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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3: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