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如何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并非一定能够得到判决支持。
若您未能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夫妻情感已不可挽回,亦或是未在首次诉讼结束后累积达一年以上的分居经验,或者无法为男方法定离婚缘由中的任一情形提供充分证实,那么,人民法院通常倾向于维持婚姻关系,并不会做出判定离婚的决定。 此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采取以下步骤以应对离婚诉讼: 1.遵循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法院首先会诚挚地对双方展开调解工作。 若无过错方对于过错方所犯错误表示理解与原谅,且过错方同样有意愿寻求调解解决方案,那么,双方便具备了潜在的调解可行性,法院会妥善进行调解处理。 2.然而,若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依然无法被调和处理,或者其中一方坚持要求离婚,且据实可证明夫妻情感已然破裂,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 3.此外,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时还会综合各方考虑,特别向无过错方给予适当关照,以便尽可能保障其权益。 4.无过错方可依照相关法规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至于具体的赔偿额度,则需依据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伤害)、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本地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审慎评估。 关于诉讼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前往我国的司法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审判机构提交诉讼申请。 2.待审核部门经过严格审查后确认符合立案条件者,将会予以批准立案,之后向您发送立案通知书,请您按照该通知提示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时,您所提交的离婚诉讼将正式被人民法院作为事务性文件予以接收并处理。 3.法院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后,将会立即将该案件转入民事法庭,由这个专门负责民事案件的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4.紧接着,民事法庭会书面通知被告人在特定时间段内出席庭审,并接受法庭询问。 5.当双方均到庭参与庭审后,法院会引导双方进行调解程序,以期实现双方的和平协商解决问题。 6.法院最终将根据案件的整体审理和分析情况,作出对于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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