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要的是,根据现行法规,协议离婚的最短时间设定为30日。
自婚姻登记机构接收到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一时刻开始计算,至30日截止。
在此期间内,若有意离婚的一方改变主意不愿办理离婚手续,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申请。
但凡超过这个时间段未能提出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申请。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离婚,从立案之日算起,最长的时长大概在195天左右。
在此时间段内,由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审判时间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特别许可,最长可延长6个月。
若仍需要继续延长的,则应提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对于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做出的首次判决存在异议的,有权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发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