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夫妻间的感情已臻僵化,诉求离婚时须依循以下复杂手续办理:
(1)首先,由某一配偶草拟好诉讼书后,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诉,倘若被告住所在及常驻地点并不一致,则需向其常驻地点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2)经其提出申诉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于案件受理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如审查结果示申请人符合立案资格,则该院将予以立案受理,同时向被告传达诉讼书,之后,被告需依照程序及时展开应诉答复;
(3)接下来,当原告接到法院关于立案通知书的通知后,须立即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4)其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安排进入正式的案件审理流程;
若调解进展顺利,则可避免后续审判环节的介入;
(5)最后,经过评审环节,若法院判定双方婚姻基础已然破裂,即可据此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则可能做出驳回离婚请求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