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提供分居离婚所需的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能够明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分居状态的常见证据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一项关于某一方在异地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由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性文件,即夫妻分居协议,这个协议必须具备书面形态,而非口头上达成的协议并需要有另一方的确认; 另外,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以及其他类似的通讯方式也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且已经开始分居的有效材料; 最后,人证亦可作为此类证据,正如双方均熟悉的朋友或亲戚等,但应注意到由于证人与提供证词的当事人之间很可能存有利害关系,而且分居属于夫妻极为私人的事务,因此单凭个人见证的话语很难让法院充分采信,需要通过其他的辅助证据进行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