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可以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具备更改的可能性,然而需要符合特定情况。
比如在以下情况之下,未进行完离婚手续之前,当事人是有权自由变更或者删除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内容的: 首先,离婚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之后,却并没有完成离婚手续; 其次,对离婚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此种行为可以定义为取消离婚或者离婚无效,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法。 如若已经前来办理过离婚手续,那么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条款内容便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修订和增删。 另外,若双方就财产分配问题出现反悔情绪,有争议且需进一步解决,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划分财产。 必须要注意的是,请求重新分配财产的时候,当事人必须有足够证据来证实当初财产分割过程中确实存在欺诈、受威胁等不容忽视的违法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