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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准备哪些必要证件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务必准备如下文件材料:
首先,提交申诉的一方必须要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其次,提供户籍警察局所开具的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再者,需要出示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书;
此外,还需填写详尽的民事起诉书;
最后,提供夫妇双方所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以及关于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
对于如何合法地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修订)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指示,当夫妻中有某一方希望离婚时,可先通过相关组织机构进行调解,也有权直接向审理机关提交离婚诉状。
在法院正式受理离婚案后,必须要进行深入的调解工作;
若确证感情已经彻底破碎且难以挽回,经过调解无效时,应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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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7: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