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结婚不久想离婚,该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刚刚步入婚姻殿堂之际,若您萌生了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念头,那么首先请与对方进行深入且友好的交谈,进而达成自愿和平解的共识。
如果男女双方都愿意离婚,经过审慎考虑后,婚姻登记机构将会予以批准。 然而,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表,以明确表达各自离婚意愿的真实性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的妥善安排。 当婚姻登记机关确认你们的离婚请求属于自愿和理性的决定,并且已经充分处理好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之后,便会向申请人颁发离婚证书以示批准。 倘若在与对方协商后,对方仍然无法接受离婚的提议,而且你希望能够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可以选择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尝试由当地的婚姻调解部门进行调解; 或者径直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 在人民法院接受离婚诉求并展开审理之时,必须遵守调解程序,力求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可能并非强制手段,但基于诉讼费用、时间消耗等因素考虑,建议采取耐心沟通和协商的态度。 在确定调解失败之后,若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裂痕并且难以挽回,满足了上述五种较为突出的情况,即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达到两年时间,甚至是其他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判断和认定,并依据法律规定裁定是否准许离婚。 在此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而另一方便因此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次起诉将得以法律认可并获得许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