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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异地处理婚姻关系时,我们通常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诉讼。
关于这方面的程序步骤如下:
首先,请仔细起草完整的民事起诉状;
其次,准备好所有可能在诉讼过程中用到的证据材料;
接下来,根据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前往被告居住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文件;
然后由法院依法审查是否接收此案;
经过审查后确认法院已受理此例离婚诉讼,将会在法定期限内向另一方当事人送达起诉书副本;
随后预订开庭日期并发起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当日,双方均有权委派律师或专业人士代表诉讼;
但是请注意,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应当亲自出席法庭,若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出席,应当向法庭提供书面确认,详细阐述对离婚等重要事项的看法与立场;
当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法庭上提交的各项证据资料,对是否批准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赡养等事宜做出决定后,便会依法予以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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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