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遗失,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忘记携带或遗失了结婚证书,您可选择申请补发结婚证书或者重新办理婚姻证明文件后再进行离婚手续。
在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和前去婚姻登记部门签署离婚协议时,均需出示有效的婚姻证书作为凭证。 因此,如未能提供现有证书或无法补领该证书,您须先申领新的结婚证书或重新办理结婚登记证明,然后才能进行离婚程序。 您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结婚登记的详细记录,并要求开具婚姻证明,进而申请补发结婚证书。 对于已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且未进行登记的情况下,首先需要进行婚姻登记之后才能进行离婚; 如果双方并不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并且也未曾登记过,此时可直接解除关系,而无需履行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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