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可以以男方不让探视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探视权与抚养费的性质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从情感层面来说,孩子是父母双方的骨肉,即使父母分开,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也有强烈的情感需求与子女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成长状况,给予关爱和引导,这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抚养费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 孩子的成长需要物质基础,包括日常生活开销、接受教育的费用以及生病就医的支出等。 支付抚养费是为了确保子女能在一个相对稳定和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二者性质不同,相互独立,不能相互混淆或抵消。 二、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这是基于对子女权益的保护而设立的强制义务,不因任何其他因素而改变。 即便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女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三、解决途径 若女方遇到男方阻碍探视孩子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探视孩子的合理需求和意愿,争取通过沟通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擅自停止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抚养。之后小李多次阻止小朱探视孩子,小朱便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不让探视就可不付抚养费,小李则要求小朱履行支付义务。 案情分析: 1、探视权与抚养费性质不同,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二者相互独立,不能因小李不让探视就抵消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要负担费用,所以小朱不能以探视受阻拒付抚养费。 3、若小朱探视受阻,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但不能擅自停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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