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6个月,想离婚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孕育六个月之际有离婚之意愿者,可尝试通过双方平等、理性的商议达成离婚协议;
若未能以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争议,还可考虑通过公正合法的司法途径——即法院诉讼程序——寻求离婚救济。 在妻子或丈夫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的社会机构及单位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进行调解工作,旨在促进夫妻双方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然而,若调解失败且经判定双方感情裂痕已无法修复,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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