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育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凭未经婚姻登记而生育子女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属于法律禁止范畴。
然而,若涉及到配偶,或在明知道某个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并育有孩子的话,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重婚罪行。 对于已婚人士未办理合法离婚手续便与他人同居而孕育子女的情况,其配偶有权提出离婚诉讼,相应法院有权裁定这段婚姻关系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在此过程中,如果无过错方能够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那么他或她还有权向过错方追索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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