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分居两年才能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并不要求必须满足提前分居长达两年的条件。
作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其有权随时向被告所在地所属的法院提出离婚诉求,而法院经过对案件情况的详细调查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之后,若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则会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处于长期分居状态虽然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标准。 以下几种情况同样有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体现: (一)一方存在婚外情或与他/她人维持夫妻名义的事实婚姻关系; (二)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或是虐待、遗弃家属的现象; (三)一方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拒绝改正; (四)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情感已经破裂的状况。 当其中一方被依法宣布为失踪人口,而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律应该无条件赋予其离婚权。 在经历过法院针对离婚问题的审理并最终判定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在之后的日子里又持续分居达到一整年后,任何一方再提前起诉离婚,那么法庭应当给予批准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