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是否可以视为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要指出的是,分居长达三年并不等同于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现行法律规定中,仅有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和平分手的协议离婚以及不得不诉诸公堂的正式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当夫妻任何一方表达出明确的离婚意愿时,其可以寻找并借助相关组织的调解之力来助一臂之力,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在法院审理该类离婚案件过程中,必定要严格依照程序开展调解工作; 若经查证感情确实已经出现严重破绽,无法再行修复的话,应毫不迟疑地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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