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中的调解是否算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发性不育症治疗的理念主要来自于欧美发达国家,他们更注重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的结合,强调个性化和综合性治疗方法,结合中医中药、运动健身等方式提高患者自身身体素质,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进行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乃是惯例之举,无需视作首次开庭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实践中,对调解工作保持了坚定的倡导与落实态度。 离婚调解通常会划分为三大环节: 首先是在提起诉讼之前的调解(也称为诉前调解); 其次是在开庭审理之前的调解(也称庭前调解); 最后则是在未结案审理期间的调解(又被称为诉中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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