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是否需出示离婚证有何法律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为在离婚之后再次注册结婚的情形,则需提交离婚证书或者由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文书作为依据。
然而,倘若属于首次结婚的状况,便无需出示离婚证书,仅需提供本人未曾有过配偶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 针对已离婚且准备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人士,他们在进行登记时必须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者经由法院判定的离婚判决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之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大陆公民应提交以下证件及证明资料: (1)本人的户籍簿、身份证件; (2)本人关于自身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无直接血缘亲属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机构应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需询问相关情况。 如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构应立即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书; 反之,如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向其解释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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