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正式协商和自愿签署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需对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归属及负债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展开充分的共识性商议,并在多方面反复论证和完善后,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待相关部门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将会在法定的期限内签发离婚证书以示认可; 而对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的夫妇来说,若其中一方坚持离婚立场且未能与另一方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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