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媳妇起诉我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出于主观原因并未表达其希望离婚之意愿时,应加强与配偶之间的沟通互动,以期更好地化解双方间的矛盾及解决潜在问题,以此来努力劝说妻子改变主意,放弃离婚的念头。倘若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而男方仍然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女方很有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庭作出离婚判决。在此情况下,若法官在充分了解相关事实之后,确认夫妻二人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修复,那么法庭做出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将会相当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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