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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离婚后还要去民政局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已经经由法院裁决离婚的情况而言,当事人无需再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离婚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分为诉讼离婚以及协议离婚两大类别,当事人需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途径。无论采取哪种离婚方式,只有在完成相关的离婚登记程序,或是相关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写下并正式生效之后,原有的婚姻关系才算真正解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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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