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强制执行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以下几点值得特别关注与重视:首先,必须明确规定该协议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其次,离婚协议中应详细阐述当事人双方就自愿离婚的意愿达成一致,并充分反映了关于子女扶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协商结果;最后,除了要满足一般的协议生效所需条件外,这份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后才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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