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强拉你回家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原告正在提交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遭受到被告强行将其带返家中的困境,他仍有权继续向所在法院提起诉讼,并申明离婚意愿。
然而,若此时原告的人身自由遭到限制,那么被告的这种行为便成为公然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拘禁罪。 因此,原告有权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寻求援助。 关于起诉所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如下: 首先,原告必须为与此案件存在直接利益相关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具备法律地位的团体组织; 其次,应当有确切无误的被告对象; 再次,需具体地列明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最后,所提之诉应当符合人民法院所能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并且须接受所在审理法院的司法主管权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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