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中,通常情况下是同步于法庭现场进行调解的,若无法达成和解共识,则法官需继续开展审判工作。
如果案件涉及的内容并不繁杂,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需再次组织开庭的,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便可宣告判决结果。 对于有必要重新开庭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整个审理过程;若案件属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范畴,那其审理期限则应限于三个月之内。 如对一审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并提出上诉,根据常规,二审判决也能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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