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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能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申请离婚的过程中,若有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席法庭庭审,那么此次离婚案子并不一定能够成功办理。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如果是作为原告的当事人未出席庭审,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将该案视为原告方自动撤诉处理;
其次,若是被告方当事人未能出席庭审,法院将会依法对其进行第一次传唤,若被告方仍未能按时出庭应诉,法院将会对此进行第二次传唤,此后若被告方依旧没有足够合理的理由不出席庭审,法院有权对其实施强制拘传措施;
最后,若被告方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庭,或者经法院多次传唤均未能出席,并且已委派代理律师代为参与诉讼,法院仍然会对该案进行缺席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法院经过深入地审慎判别评估,发现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然严重破裂,同样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完成离婚案件的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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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