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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启动诉讼离婚程序的相关事宜的详细介绍如下:
首先,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务必亲自前往被告身处之地的当地人民法院,以此申请进行离婚诉讼。
同时,需按要求提交所需的各项证件资料作为依据,经由法院审慎评估审核,若确认符合立案接纳的条件,则予以批准接受注册登记。
随后,在递交注册申请之后,当事人须预先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作为押金,待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后方可生效。
在诉讼案件被受理之后,原告必须遵照法院的具体安排,等待开庭审理这一重要环节。
当原、被告双方均已出庭参与审理时,法院将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婚恋关系紧张无法得到有效缓解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据事实证据依法判断并宣布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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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7: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