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愿意离婚分居多久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中的一方出于各种原因无法接受离婚提议,而夫妻关系由于情感产生裂痕进而导致长期分别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分居时间达到法定的两年期限,并能够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及其他必要证据时,法庭才有可能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通常而言,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判断是否分居的依据是提出离婚请求的夫妻双方共同确认的最后一次同居日期,从次日开始计算至正式向法院提交离婚诉求之日为止,这个期间必须是持续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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