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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冷静期过了一个月零一天还能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设立的“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如果决定前往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必须经历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双方应携带拟定好的《离婚协议》共同至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登记;
其次,经过共计30天的期限,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都不可撤销其申请(请留意,此处所述为单方面向民政部门撤销申请的情况,无需取得对方的认同与批准);
最后,在第30天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夫妻双方必须再次共同赴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若不能及时完成此步骤,则将被视作撤销离婚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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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