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状去哪里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的起诉状是由案件当事人依据法定条例自行研拟撰写的,内容应包括原告人的个人基础资料、诉讼要求以及所提出的案情具体情况与主张缘由等。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通常只作为中立的判定机构,并不提供诸如上述这类书面申请所需的材料或申请表格,因此所有材料均需由当事人自身加以准备。 除此之外,当事人亦可选择雇佣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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