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债,向其儿子追债是否合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父亲未能清偿债务而要求其儿子进行代偿这一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我国并无法律条文规定所谓“父债子偿”,即个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完全由自己负责清偿。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下,儿子确实有责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但这并不涵盖所有情况。 其次,如若儿子在自愿或非强制性的情况下接受了父亲的赠与,以致他无法像其父亲一样清偿债务; 或者,如果儿子是从父亲处继承了一定的财产,那么他在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时,仅限于被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 再者,假如父亲的借款主要用于支撑整个家庭的生活开销,特别是对于子女生活支持较大的话,同时儿子和父亲同住于家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子也有可能须承担起偿还父亲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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