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未领离婚证离婚成功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签署完离婚协议书之后未领取离婚证书的话,从法理层面讲,这并不构成有效的离婚程序。
“夫妻双方协定自愿离婚”,法律要求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书,并由当事人亲自赴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申请。 而经婚姻登记部门审查核实,确认双方真实自愿离婚,同时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问题达成一致决定,这种情况下便会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发出离婚证书。 只有在完成这些法律程序,持有合法的离婚证件之后,婚姻关系才能真正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签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不算离婚。我国离婚采取登记形式,只有通过登记离婚的形式或者是法院判决的形式,离婚才会生效,要不然的话,是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