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先给钱再签法院离婚调解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涉及到向另一方支付已协商条款的离婚案件中,是不可以先行支付款项之后再签署法院调解书的;
然而,若在经过双方合意的前提下,将已知的部分夫妻共有财产给予对方,此时确实可以先行给予款项而后再签订法院的离婚调解书。 当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并获得书面确认之后,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领取之日起便产生了法律效应,双方也必须遵照调解书中所述内容履行其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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