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你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来离婚。
即使另一半不同意,也不能阻止你们分开。 只要你能够证明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法院就很可能判定离婚的结果,无论他/她是否给面子。 这个就叫做'民诉法',大致意思就是法院处理离婚事件时需要注意许多细节; 比如,感情确实已经裂成了那张纸似的薄,那就只能宣布离婚,不管双方的态度如何。 因此,法院决定离婚的依据是我们之间的感情是否破掉,而不是大家都愿意离不离婚。 当你能够出示证据证明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破碎的话,情况就可能包括下面几条: 第一,他或她可能在外面偷吃或者已经和别人约会了; 第二,他或她可能打出家庭暴力或者对家里人使用虐待和抛弃; 第三,他或她可能总是嗜赌成瘾、吸大麻等,而且无法戒除;第四,如果我们再没有什么交流甚至天天争吵下去的话,那可能得连续两周年才能离婚;第五,当然还有些其他让我们感情完全破碎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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