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离婚对方不同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进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破裂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相比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在法院的司法程序下进行,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进行裁决。 在诉讼离婚中,起诉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陈述离婚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对方可以进行答辩,法院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判决是否批准离婚。离婚涉及的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财务支持等,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诉讼离婚是一种相对正式的程序,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因此通常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和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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