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婚外情离婚的怎么要求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婚外情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与他人重婚的程度,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即律师费、诉讼费、无过错实际遭受的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根据无过错方实际痛苦程度等因素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婚外情离婚原则上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婚外情发展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是可以主张赔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且另一方无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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