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女方不带户口本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协议离婚女方不带户口本能离婚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不可以。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资料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离婚,由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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