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怎么办理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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