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结婚半年,因小产男方提出离婚,那怎样赔偿女方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女方流产的,在离婚时,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如果女方离婚后无生活来源,以致生活困难,可以请求男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0: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