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情形中离婚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家庭暴力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面,家庭暴力是双方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也是法院裁判双方离婚的主要情形。另一方面,因为家庭暴力构成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甚至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在子女抚养上,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适合抚养子女为由,更有利的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家暴因素,在抚养权判归上对遭受家庭暴力一方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倾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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